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 已兑付补贴资金达86.8亿

发布时间: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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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通知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此外,通知还明确,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通知称,此举是为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去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今年继续实施汽车、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发布《2009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称,去年全国共有258家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议,汽车6300多个车型、摩托车9200多个车型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已补贴下乡汽车摩托车583万辆,兑付补贴资金86.8亿元;其中,汽车补贴167万辆,摩托车补贴416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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