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一汽集团和通用汽车在长春宣布“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通用公司)挂牌。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一汽集团与通用汽车各占50%股份,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合资经营期限30年,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合资公司的子公司。
新公司将主要从事轻型载货车类、轻型客车类及相关总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仓储、出口及物流。现有产品和基于一汽品牌产品不断发展的未来新产品仍使用一汽解放品牌,从通用汽车引进的产品或将使用通用汽车旗下品牌。
合作双方认为,该合资项目符合国家的汽车产业政策,预期通过导入通用汽车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法、质量及成本控制手段、技术及资本,快速提升一汽轻型车的综合竞争力,利用通用汽车遍布全球的高效营销服务网络,全面参与全球轻型汽车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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