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通用轻型商用车合资公司成立

发布时间: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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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0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和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汽车)在长春宣布“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通用公司)挂牌。吉林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和长春市市委书记高广滨、市长崔杰分别代表当地省、市政府对一汽通用公司的挂牌表示祝贺,并与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徐建一、副总经理吴绍明、许宪平和通用汽车执行副总裁兼国际运营部总裁罗瑞立、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总经理甘文维,共同为合资公司成立揭牌。

在新成立的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中,中国一汽与通用汽车各占50%股份,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合资经营期限30年,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合资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一汽总经理徐建一在致辞中说:“轻型商用汽车在国家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将扮演重要角色。中国一汽与通用汽车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轻型商用车市场重要性认识具有高度共识,双方合作对达成各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一汽落实国家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以及进一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积极举措,同时也是扩大自主产品市场规模和进一步提高一汽市场地位的重要增长点。合资公司的发展将得益于双方在产品、研发、营销等经营要素方面的优势资源,不断提高商品力和营销力,满足日益发展变化的中国及全球轻型商用车市场需求,为广大客户提供值得信赖、价值型的轻型商用车产品。”

通用汽车执行副总裁兼国际运营部总裁罗瑞立表示:“我们的新合资公司将会整合一汽集团和通用汽车两个行业领导者的轻型商用车资源,实现双赢合作,在中国及其他快速增长的轻型商用车市场,满足消费者对于高性价比产品的需求。这体现了新通用汽车以消费者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同时也是对通用汽车在华现有产品阵容的一次积极扩充。新的投资行为也有力地传递出了通用汽车的重要信息,即我们将继续投资在华业务,践行通用汽车对于中国市场的承诺,以及 ‘立足中国、携手中国、用心中国’的在华发展战略。”

新合资成立的一汽通用公司将主要从事轻型载货车类、轻型客车类及相关总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仓储、出口及物流。现有产品和基于一汽品牌产品不断发展的未来新产品仍使用一汽解放品牌,从通用汽车引进的产品或将使用通用汽车旗下品牌。

合作双方认为,该合资项目符合国家的汽车产业政策,预期通过导入通用汽车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法、质量及成本控制手段、技术及资本,快速提升一汽轻型车的综合竞争力,利用通用汽车遍布全球的高效营销服务网络,全面参与全球轻型汽车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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