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汽车召回事件呈增长态势,消费者对零部件实施召回的呼声越来越高。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生产者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者生产者没有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召回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处以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条例》最突出的变化是扩大了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条例》中所指汽车产品除了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汽车列车和挂车外,将轮胎、底盘和儿童座椅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列入召回范畴。
零部件质量投诉增多零部件召回应运而生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消费者针对汽车质量和服务的投诉同比增加56.4%,比去年上半年上升15%。在汽车质量问题投诉中,发动机、变速器及车身附件成为投诉重点,占到投诉总量的60%。其中,对发动机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突然熄火、怠速不稳、发生异响和冷启动困难等方面;对变速器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换挡困难;对汽车主附件的投诉主要集中于内饰粗糙、发动机故障灯常亮、水箱和风扇故障多等方面。炎炎夏季到来后,对轮胎、车身附件及空调系统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对轮胎的投诉,从第一季度的2.6%大幅上升到第二季度的6.0%,主要问题包括轮胎鼓包、轮胎胎面开裂和爆胎。
今年是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的第七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为汽车召回管理设立的专业网站———中国汽车召回网发布的“召回公报”显示,自2004年6月18日至2009年12月28日,我国共发生召回214起,其中因汽车零部件缺陷发出的召回比例平均达到30%。丰田由于小小的脚踏板质量问题,在全球采取大规模召回措施后,很多中国消费者看到了零部件对汽车安全的重要性,对汽车召回更加重视。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发生的汽车召回案例中,因制动配件类缺陷发生的召回最多,涉及车辆18921辆。2009年,连续发生5起与天窗玻璃有关的召回案例,存在的故障隐患可能导致天窗玻璃与金属支架脱离,在汽车高速行驶时存在车窗玻璃飞出去的危险。其他比较严重的零部件质量问题还有汽车后桥生产工艺不符合规范,使车轮不能直线运行,当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时,后轮轮胎易发生爆胎,导致车辆失控。
“零部件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汽车品牌信誉,降低了车辆安全系数,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链中最关键的一环,也是较薄弱的环节,汽车零部件企业如何有效控制零部件质量,关乎企业生存和广大车主的生命。新《条例》中增加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责任是比较好的趋势。”一位专业人士分析说。
新《条例》促使零部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7年以来,一直是对整车实施召回,没有对汽车零部件实施召回。一辆汽车由成千上万个零部件组成,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设计缺陷,会给汽车埋下安全隐患。目前,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对汽车零部件进行召回的做法非常普遍,仅2008年,美国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共发布汽车召回令778次,其中,轮胎召回20次、零部件召回66次。我国已经是汽车产销大国,但汽车零部件行业从整体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整车发展需求,在此情况下加强零部件召回管理十分必要。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召回专家谭秀卿对记者说:“《条例》提出,涉及安全的零部件企业也在召回范围,有利于促使零部件企业更加关注汽车召回,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安全可靠性,这是一件好事。”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所长邱宝昌律师认为,汽车召回一定涉及零部件问题,即便一个螺丝钉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为确保汽车安全,提高零部件质量,企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在政府层面加大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监管也十分必要。《条例》正式实施后,在《条例》严格要求下,零部件厂商应该积极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努力与整车厂共同解决问题。
谈到如何加强零部件质量管理,怎样做到发生召回事件后准确找出问题,邱宝昌说:“零部件质量与汽车安全密切相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方法来监管,从产品生产、装配、销售到维修都可以进行信息追踪。建立产品信息库很有必要,每个正规零部件都有特定编号,在汽车维修更换中都应有所记录,有了这样的数据库就非常容易找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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