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李先生从四川自驾游回到金华,然后到4S店对车辆怠速不稳的毛病进行维修,结果4S店工作人员告诉他,该车保修期过了,需要支付大笔维修费用。李先生顿时傻眼了。为了省钱,他只好把车子开进了外面的汽修厂修理。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汽车 “三包”政策),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时隔6年,质检总局再次推动汽车“三包”进程,消费者希望这一次不要再像上次一样没了下文。
记者从金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针对汽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目前大多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理,具体条文对汽车没有针对性。而目前公布的汽车“三包”草案中有不少亮点,比如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购车30日内出现严重故障可退货、发动机等换两次无效可退货、维修超过5日需给交通补偿或提供备用车等。
今年,浙江省工商部门发布浙江省“新三包”目录,其中规定,浙江汽车“三包”由过去的1年或1.5万公里,提高到2年或4万公里。我省是迄今全国唯一出台汽车“三包”政策的省份。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虽然我省开全国汽车“三包”先河,但目前能够帮助消费者成功更换汽车的投诉案例并不多见。工商部门分析认为,汽车质量检测是关键环节,另外还有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现在,汽车厂商仍然执行自己的那套质量担保承诺而不是“三包”规定,往往借口没有汽车退换货规定拒绝退换,而只承担维修责任。
对草案中的内容,市民议论纷纷,认为多处值得商榷。“是否可以更倾向于消费者一些?”车主金先生说,比如草案要求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但这一标准比现在大多数企业执行的企业标准还低。金先生以自己目前使用的上海大众晶锐为例,整车质保期就已经达到2年或6万公里,而丰田、现代等品牌汽车的质保期更长。
车主陈峰认为,新规定出台和执行需要厂商大力协助,如果执行不力也白搭。他说:“消费者面对强势汽车厂家和经销商,很多情况下只能选择妥协。”
而汽车经销商也有苦要诉。金华汽车城一家日系汽车的经销商告诉记者:“4S店其实处境很尴尬,厂家是衣食父母,消费者是上帝,虽然也想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但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确实很难办。”他还说,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有很多原因,到底是零部件、原材料问题,还是用车环境和驾驶习惯等造成,要鉴别确实不容易,退车还涉及税收,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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