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近日在《关于首都城市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中,重提“将合法停车位作为购车前提”的建议。记得在去年,广州市规委会也是提出类似建议: “提议凡是新购车辆,必须‘一车一位’,买到车位才给买车。”而就在今年限牌新政出台前,网传根据综治方案,广州市还将组织开展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交通拥堵收费、自备车位购车等措施。如果说限牌只是一种针对社会交通拥堵和污染的行政治理手段的话,那么停车位作为购车前提,则粉碎了民众对汽车生活的向往,而且从操作性来看也有待商榷。
首先要看所谓“合法停车位”是如何定义。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在大城市中购买一个车位,动辄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一个,比房子还贵,很多人买不起车位也就买不了车。如果只是取得临时停车位的证明,那还比较好办,但操作起来却会混乱不堪。一般都是先有车再租车位,还没有车怎么租得到车位?来自单位的停车证明又能不能算数?一般单位都对员工有临时停车证,那是不是就可以凭此获得买车的权利?总之这个办法相当纠结,实施起来太难。
一旦真的确定“将合法停车位作为购车前提”,那么车位价格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飙升,租车费用也会大涨。苦逼的车主因此将更加苦逼。
目前,停车位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而汽车是一种供应充足的产品。要把这两者挂钩,实在很容易出乱子。在此,笔者建议,要将停车位作为调剂交通的一个法子,可以通过大幅提高中心城区的停车费用,来减少汽车进入最拥堵的地段。这也是国际大城市一般会采取的办法。深圳近日在新制定的治理交通拥堵措施中,就提出调整停车收费政策,停车场可能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但工作区停车场白天将加收“交通调节费”,路边停车收费也将开展试点,以此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控制小汽车上路行驶。这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汽车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每一次交通工具的变革和普及,都意味着社会的发展,从马车,自行车,蒸汽船,汽车到飞机,不仅仅是说我们更新换代了技术,更像是交通工具更新了我们的生活。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家庭汽车普及率却远不及欧美和日本等国,加上人口众多,老百姓对汽车的需求因此显得旺盛,这也是普罗大众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至少我觉得这种需求增长是良性的,那么政府为什么要干预它的发展呢?以往汽车是“美国梦”的象征之一,现在大家都在提“中国梦”,如果大家有钱都买不了车,或者有车都用不起,那这个梦怎么看都是有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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