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刀4S店模式 汽车品牌销售办法近期出台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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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了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销售办法》)终于要走到尽头了。记者日前获悉,在经过最后一轮业内意见征询后,由商务部主持的《销售办法》修订版将很快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实施了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销售办法》)终于要走到尽头了。记者日前获悉,在经过最后一轮业内意见征询后,由商务部主持的《销售办法》修订版将很快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针对《销售办法》的修订细则,商务部在一个月前连着组织了三次座谈会,分别邀请经销商、厂商和专家,进行意见征询。

“新办法的名称改了,去掉了‘品牌’二字”,参与该座谈会的某经销商代表称,修订后的全称为《汽车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新《销售办法》”)。由于老办法的核心就是品牌授权,因此,“品牌”的消失可以被看做是对老办法的大幅颠覆。

经济观察报从商务部知情人士处得到的消息是,新《销售办法》最大的改变在于更为重视经销商的声音,对厂家垄断地位进行了相应的责任约束,包括禁止压库搭售、规范行业监督机制以及经销商建立退出赔偿机制。

不过,最受争议的“授权制”得以保留。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授权”的概念、授权年限。“经销商是一个独立经济体,应该受到应有的保护,而不是附属于汽车厂商,但经销商们最为关注的‘授权模式’要想完全改变,也不太可能。”上述知情人士说,“这是新《办法》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修改过程中各方各执一词,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所以最终结果可能也难如经销商所愿。”

在中国推行了十几年的4S店模式也已走到顶峰,在新《销售办法》中,汽车超市、大卖场、电商等多元化模式都被列入鼓励之列。

这显然不是一起简单的规则修订,作为中国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销售办法》在中国实施了10年,也被质疑了近10年,其中,“品牌授权制”被认为是汽车流通领域所有矛盾冲突纠纷的根源。但由于产业链条复杂,且涉及部委较多,因此修订方案几易其稿,却始终难产。今年以来的汽车反垄断风暴成为最后一根重量级“稻草”,在工商总局和十部委相继出拳后,老版《销售办法》最终被送上了有去无回的“手术台”。

“我个人预计,下个月应该就有可能公示,最快明年初就会实施。”上述经销商表示。对于这个时间表,同样参与座谈会的汽车领域相关专家表示不能肯定,但修订版的出台确实“快了”。

经济观察报从商务部得到的回应是,“最终版的《办法》仍在汇总中,将会择机尽快出台。”

为“授权制”正名

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当时杂乱无序的市场,“品牌授权制”成为最有效的行政规范手段。但正是这项规定,被认为构筑了一个严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厂家过于强势,进而引发价格与市场垄断,引发与经销商不断升级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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