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公布 税率仍为10%

文章来源:AI《汽车制造业》 发布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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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决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该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于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废止。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决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该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于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废止。

此外,在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里还明确了5类车辆可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以及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等,其中,后两类车辆为法律新明确的免税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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