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称,要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依据经营线路的竞争情况实行市场调节价或政府指导价措施,完善汽车客运站收费分类管理,旅客选择的自主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客运代理、退票等车辆站务基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要求巡游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并定期评估完善。综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并强调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的价格管理,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相关部门将采取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推进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四方面措施,来确保《意见》有效落地实施,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出行日益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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