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汽车消费需要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要在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发力。”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在介绍当前提振汽车消费的政策时提到上述观点。
王斌指出,汽车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益强,是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内容;受多重因素影响,2018年以来,汽车销量下降,疫情在短期内也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2月,在社零总额中汽车销售下降了37%。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接下来将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优化升级,概括起来至少是八个方面:一是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二是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四是鼓励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五是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六是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七是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八是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等等。一些地方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陆续出台了汽车更新补贴、新车购置、增加限购号牌指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等措施。
王斌强调,汽车的产业链条长,设计开发、生产的周期长,涉及面广,参与方多,促进汽车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促进汽车消费需要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要在生产、流通、消费三端发力,要统筹兼顾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交通出行三方面的要求,要中央、地方、企业、中介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形成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综合性的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有利于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在回应当前有哪些惠及商贸流通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时,王斌谈到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杭州、广州、长沙、南昌等地出台增加小客车指标,购买新车或者新能源汽车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措施。
为了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商务部从强化部署推动、强化协作联动、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服务保障、强化调研推广五个方面入手。其中,包括因地制宜的出台放宽汽车限购等政策。
近期,商务部连续五次提到要促进汽车消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国家部委发文或联合发文言及促进汽车消费。
自2月初以来,已有8个城市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具体措施覆盖鼓励放宽传统汽车限购号牌、鼓励“国六”标准车型消费、鼓励以旧换新、推动汽车下乡、给予相关车型尤其是新能源车型补贴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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