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宝沃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认为,本案中,北京宝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审计报告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北京宝沃属于破产适格主体,已具备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裁定受理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福田汽车表示,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如何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继续跟进北京宝沃事项破产清算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
北京宝沃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福田汽车此前已对北京宝沃相关事项将计提大额减值准备,预计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47.04亿元左右,另考虑公司因持有北京宝沃的股权确认投资收益等,预计共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53.26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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