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中提出了未来三年内中国新汽车的发展战略。
《规划》指出,到2011年,包括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在内的新能源汽车要形成50万辆的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要占到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同时,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根据《规划》内容,国家将启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产业化,《规划》提出,要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电机、电池及管理系统等)的优化设计技术、规模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技术;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安时(Ah)车用高性能单体动力电池生产能力;发展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部件。
而发展新能源汽车及专用零部件的配套资金部分包括在今后三年内国家作为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投入的100亿元专项资金中。这100亿元资金将来自新增的中央投资安排。
《规划》还提出,“启动对产业有重要提升和保护作用的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制修订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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