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工信部官网公开的给全国政协委员李彦宏先生提案《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无人化政策创新,突破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瓶颈,支撑技术全球领先地位的提案》的回复《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715号(工交邮电410号)提案答复的函》,立马想起来工信部2020年给我提案的回复,情况类似,感慨良多!
《回函》不回避问题、建议,很全面、很具体,针对李彦宏委员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的主要建议,逐一给予了正面答复。而且,我比较了一下《提案》与《回复》,回函对有关情况说明和工作部署,比李彦宏委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更系统、更具体。很敬佩工信部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提案办理工作所富有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平!
首先是,工信部对李彦宏委员提案很干脆的肯定:“您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汽车产业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工信部紧贴提案建议,很清晰地介绍了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深化试点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门于2021年7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明确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有关要求,支持更大范围更多场景的测试示范,支持北京、长沙等地开展高速公路实车测试,推动各地开展测试结果互认共享;支持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推动全国26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开放3200多公里测试道路,发放700余张测试牌照,支持上海、北京、长沙等地开展载人载物示范试点;交通运输部门启动实施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在公路客货运输、城市出行与物流、园区内运输、特定场景作业等领域布局试点项目,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场景化应用。
二是完善政策环境。启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对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道路通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目前正在履行审议程序;加强准入管理,工信部于2021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明确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信设施、智能路侧设备、车载终端之间的智能互联,推进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相关标准制定和管理平台建设”。《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支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与5G网络协同规划建设,着力推进“5G+车联网”行业融合应用深化行动。
回函说,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单车智能+网联赋能”发展战略,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持续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一是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指导更多地方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测试道路范围,在确保合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选择有条件的典型地区,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全区域、多场景应用,加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二是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测试示范应用,积极配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三是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继续部署车联网重点项目,推动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组织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加大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道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营造车路协同良好应用环境。
我认为,这其中释放了诸多良好信号。下一步希望看到无人驾驶商业化更多的全区域、多场景的应用试点;在道路安全法规方面,建议邀请更多代表性企业参与论证,并及时指导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规划环节能与政府监管要求协同,降低企业后续因政策合规应对造成的额外成本和风险;建议交通运输部门针对自动驾驶的技术特点和未来应用场景研判,尽快开展无人驾驶汽车应用场景下的网约车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资质申请要求、适用规则、安全管理等,加强无人驾驶汽车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形势下的政策法规研究储备;支持和指导地方组织开展自动驾驶网约车业态发展试点,支持企业开展自动驾驶网约车运营服务,匹配适应的监管准则。
作者: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王先进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