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多年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特别是近十年,从国务院到各级政府部门都给予了一些政策扶持。但直至2010年12月,国家政府部门才首次对这个行业下发第一份专门性文件:是年,工信部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今年的3月14日,工信部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以填报申请的形式来获得准入资格。其中,综合生产能力、销售收入、产业布局情况、工艺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等指标符合要求的企业,工信部将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发布。该办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上述暂行办法的主要起草人,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解释称,正式实施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关停这些企业,而是开始引导这项工作。“通过地方政府对大企业的扶持,小企业自然而然就会退出市场,不是一夜之间就要关掉。”
在外界看来,这一办法将是规范中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体系的必经之路,好比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即只有达到了准入条件,才能获得生产资格。但推进效果如何显然还需要时间检验。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为避免淘汰出局,一些轮胎回收加工集中的地区,已经开始着手规划建立规模更大的橡胶工业园,其中就包括家庭作坊云集的窝洛沽镇正在规划的产业园。“咱们这个橡胶工业园区,作为省里的项目,当时咱们市领导们都来了,已经报批了。”窝洛沽镇党委副书记王明存称。
他告诉本报记者,这个园区都是一家一家的,发展到足够规模的,将根据县里的整体思路进行综合整治,“制定行业标准势在必行,但还没有完整的行业标准,因为还没有达到规模”。
此外,回收环节的现状同样亟待改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曾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尚未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国家对废旧轮胎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从事废旧轮胎回收的从业者均处在政府监管之外。“废旧轮胎的回收问题,现在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现在主要是进城拾荒的农民、个体在回收废旧轮胎,真正的回收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朱军说。
据悉,目前,国外轮胎生产企业在国外基本要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在中国不用缴纳;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到国外也需向出口地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国内却无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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