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门”事件近年来频现,商家诚信备受拷问。作为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工具,“责任保险”常被企业用以转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一方面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经济赔偿;另一方面企业可避免重大经营危机。更深层次来看,保险可以起到事前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的财政压力。
此次被提上日程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具体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当被保险人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及其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此次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或部分产品中开展试点、分步实施,在不断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范围。目前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阶段,首个试点行业可能是近年来屡被曝光存在质量缺陷问题的汽车行业,试点险种为“汽车三包责任保险”,并率先在进口改装的家用汽车产品中推行。
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虽然“汽车三包规定”已出台,但仍有部分进口改装的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具备提供全国范围汽车售后服务的能力条件,并未严格执行 “汽车三包规定”,给行车安全带来一定风险。此次试点的投保人或将是从事进口改装家用汽车销售的进口商,凡不具备提供全国范围汽车售后服务能力条件、未严格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应当投保“汽车三包责任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将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点,并非强制型保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选择“走出去”,但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出台的新法律法规对于产品责任的界定变得更为严厉,同时消费者索赔的意识也日渐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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