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气条例听证摩托车也要贴环保标志?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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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条款二】在汽车尾气排放管理趋紧的同时,《条例》也给摩托车的尾气排放上了一道紧箍咒。《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市机动车执行国家和省、市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焦点条款二】在汽车尾气排放管理趋紧的同时,《条例》也给摩托车的尾气排放上了一道紧箍咒。《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市机动车执行国家和省、市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分类合格标志管理。摩托车应当纳入环保检验分类合格标志管理。

【听证声音】“在对摩托车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同时,还要注意到南京城里有为数众多的燃油助力车。”南京百蝶园生态发展中心理事长王少明认为,这些小排量的燃油助力车虽然个头小,但尾气排污程度却一点也不小,需要对燃油助力车进行环保治理。

杨丹认为既然摩托车与其他机动车一样产生大气污染,原则上就没有理由不实行同样的环保检验分类要求,“但在立法前,环保部门还需要站在摩托车主的角度提前考虑环保卡、环保标志的安放张贴位置。”

张一多则表示,摩托车实行定期环保监测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条件成熟时,南京也可以考虑通过立法实行全面禁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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