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审批或由国家统一规划 首批计划300万千瓦-光伏,审批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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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于1月10日在2011年度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将实施第二批规模为1500万到180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将实施“十二五”第一批规模为300万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开发计划。分析人士据此指出,这意味着继风电之后,光伏发电也列入国家统一规划。业内人士指出,首批3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计划的提出,预示着国内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权也将逐步收紧,以避免光伏发电步风电后尘,出现大面积“弃光”现象。据记者采访了解,由于2011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对国内光伏发电出台固定电价政策,大大刺激了国内众多企业投资开发光伏电站的热情,加之光伏电池组件及硅料等设备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滑,大大减轻了电站投资商的成本压力,全国众多地区特别是宁夏、青海等西部偏远地区出现光伏电站“抢装”潮。截至2011年底,全国光伏电站装机达300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4倍。

但装机飙涨的背后是光伏发电并网的大面积滞后。据宁夏当地一位政府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宁夏地区光伏电站“弃光”的现象已经凸显。由于宁夏区内众多光伏电站均建在戈壁和沙漠边缘地带,电网覆盖薄弱,电站建成后遭遇“并网难”困扰,从而造成可利用小时数明显不足。

上述专家指出,此番国家能源局公布新建项目统一开发计划,尽管规模仍在2011年300万千瓦的基础增长一倍,但政策上提前启动光伏项目开发规划“全国一盘棋”布局的意图也已初步明确。

他认为,如果对光伏新建项目不统一规划,到今年底的装机规模可能远超300万千瓦。而提出统一计划尽管会减缓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速度,进而影响上游电池组件及硅材料生产商的业绩,但对于确保光伏产业有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2011年,国家能源局曾下发第一批共计2883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开发计划。根据能源局要求,这2883万千瓦所含项目是根据各地风能资源特点及电网消纳能力而确定的建设容量。在此规模之外各地审批的风电项目,将不保证电网全额消纳,同时不再享受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电价附加补贴。据了解,这一补贴额度近日被上调至8厘/度,年补贴资金总额可达200亿元。

相关专家对此表示,风电项目统一核准,有利于遏制各地盲目上马新项目,造成大量风电场不能并网而导致产能限制及“弃风”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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