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为贯彻落实2013年国务院召开的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和2014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精神,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供给,支撑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商贸物流工作
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是整个物流过程中对成本影响比较大的环节,新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最为集中,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生产资料流通和生活资料流通的顺利运行。促进商贸物流发展,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有利于货畅其流,繁荣市场;有利于改善交通和环境状况,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近年来,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商贸物流体系逐步形成,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显着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涌现出一批商业模式先进、供应链整合能力强的商贸物流企业。但从整体上看,商贸物流小、散、乱,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程度低,运作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没有根本扭转,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贸物流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工作,努力使商贸物流成为内贸工作上台阶的突破口。
二、提高社会化水平
引导生产和商贸流通企业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实行主辅业分离。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准时配送 (JIT)等高端智能化服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引导仓储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支持货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为各类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提供支撑。
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继续做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鼓励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依托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或供应商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门店、市场入驻商户等共同配送;依托物流园区推广配送班车,开展干线与支线结合的城区集中配送;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提高统一配送率,利用其物流系统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整合存量配送资源,在学校、社区、地铁等周边设立末端配送站或建设公共自助提货柜等。
三、提高专业化水平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推进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及业务流程再造。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商贸物流企业的合作,合理选择物流网络节点,完善信息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合作开展网订店取(送)。支持商贸物流企业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在配送中心建设、网点开发、车辆保障等方面加大投资和改造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走出去,布设集散中心和网络,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要求。
(二)加强冷链物流建设。鼓励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商贸服务企业改造、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引导使用各种新型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推广全程温度监控设备,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的流程管理和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产地到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无缝衔接,降低损耗,保障商品质量安全。
(三)加快生产资料物流转型升级。鼓励生产资料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整合内外资源,延长产业链,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增强信息、交易、加工、配送、融资、担保等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由单纯的贸易商、物流商,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支持生产资料生产、流通企业在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有序建设大宗生产资料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促进产业适度集聚。整合农村农资流通和配送网点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县级区域和中心乡镇的农资物流配送网络,
(四)鼓励绿色物流发展。引导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向绿色物流功能区转型,加大绿色物流装备、技术、仓储等设施的推广使用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服务于生产和消费的逆向物流网络,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提高标准化水平
创新商贸物流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促进的工作机制,提高标准的通用性和统一性。根据社会需求与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理念推广与知识普及。支持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商贸物流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商贸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有关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试点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提高全社会标准托盘普及率,促进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改造。
选择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园区和企业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应用推广工作,鼓励和指导上述单位加大基础设施、装备技术、服务流程、内部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实施力度,培育商贸物流标准化服务和管理品牌;加强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标准衔接和统一,引导全行业提高标准应用水平、经营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从业人员资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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