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强化五项措施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工作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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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省认真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

今年以来,甘肃省认真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省公安厅向各地分解下达了2014年度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在全省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新车环保准入、在用车定期检测、环保标志发放、区域限行、油品监管和淘汰报废等一系列机动车减排工作。经过努力,全省通过认定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达58个93条检测线,累计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185.04万枚,在全省供应了国Ⅳ标准车用汽油。截止9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46283 辆,占年度淘汰任务的64.3%。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年度淘汰任务,近日,甘肃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今年前九个月全省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五项措施推进全省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工作,确保完成机动车减排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公安、环保、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工信、质检和工商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甘肃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淘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完善激励政策。尽快出台省级层面的黄标车和老旧汽车鼓励淘汰及补贴政策、办法与考核奖惩制度。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作为全省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机动车淘汰任务。

五是加强管理。压缩黄标车使用空间,建立健全黄标车区域限行,违规行政处罚和油品质量提升制度,增加黄标车使用成本,促进黄标车报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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