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保时捷”在华最大经销商被诉“商业诋毁案”二审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再次开庭。原告广州三信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保时捷代理商以下简称捷成)广州市捷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恶意商业诋毁案各自向法庭出具了补充证据,三信公司要求捷成赔偿损失费10万元人民币。
当日,三信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现身法庭,其代理律师出具一份来自广州市工商局的新证据,证明三信公司与捷成公司存在包括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及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在内的两项相同经营业务,以论证两者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而捷成代理律师则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深圳市福田法院的判决书,欲以证明三信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这一证据遭到三信代理律师的当场否定,并出具广州市中级法院的同一类判决书,证明其公司并无违法经营保险行为。
捷成公司负责人依然未出庭,其委托代理的一位律师在答辩时称,三信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两者属于同行关系,对此前起诉的非法经营保险一事不作出回应,同时称不清楚“告知书”的内容。
三信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当庭质问捷成公司代理律师;你们以书面形式承认了向广大保时捷车用户“散布万用卡”是商业预付卡属于非法经营的虚假信息,造成三信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如今又抛出非法经营保险,你们是诋毁完“万用卡”还想继续诋毁我司非法“经营保险”吗?捷成代理律师沉默许久回应: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据记者了解,由于双方之前是合作关系,后因捷成单方毁约致双方对簿公堂,目前已有四宗官司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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