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尽快出台省级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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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向《政府采购信息报》介绍了他今年两会的议案。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向《政府采购信息报》介绍了他今年两会的议案。

作为多年在公交一线工作的“老公交人”,李祥斌对当前公交车运营等方面的现实情况非常了解,对于近年来国家把公交领域作为节能与新能源车的重要推广领域,李祥斌非常支持。“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在调研的基础上,我提出了今年的议案。”李祥斌说。

李祥斌介绍,他今年两会的议案是《关于国务院尽快出台各省级财政给予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及运营补贴政策的建议》。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任务重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具有零排放(或低排放)的特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可降低汽车燃料消耗量,对于缓解燃油供求矛盾、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根据该通知,安徽省在2015-2019年期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和65%,在完成目标的基础上,国家财政给予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定的运营补贴,并明确奖惩措施。

李祥斌认为,以安徽省当前公交车的大环境,全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任务较重。“虽然2015年全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推广目标已经完成,但在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生产运营等环节缺乏资金支持,后续乏力。”李祥斌表示。

省级财政补贴政策久不出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提倡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41号)第十二款的要求,加大对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在落实国家财政各种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但目前,安徽省财政尚未出台促进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有关政策。

“从全国其他省份来看,江苏省已经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升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推动新能源公交发展。各省份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出台了有关支持政策。但是各省支持力度不一,有的省甚至没有政策和资金支持。”李祥斌说。

李祥斌建议,国务院应尽快出台省级财政对落实推广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政策,重点对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生产运营等进行资金支持。这样,各地就能参照落实,有利于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更好地推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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