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改绿”启动 自愿改装享受补贴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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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黄标车“黄改绿”(以下简称“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排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水平,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补贴。

柴油黄标车“黄改绿”(以下简称“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排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水平,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补贴。

● 济南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启动 车主自愿申请改装

12月30日上午,济南市环保局联合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商务局等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济南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本着“政府引导、服务群众、改善环境、自愿申请、市场运营、资金补贴”的原则,由车主自愿提出改造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选择排气净化设备供应商,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的车辆经检测合格后,由环保部门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车辆将按照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同时,“黄改绿”车辆年度环保定期检测限值不得低于山东省确定的检测限值。

● “黄改绿”工作方案出台 改造车辆需满足5项标准

“柴油黄标车‘黄改绿’是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之一,也是管理柴油黄标车的有效举措。”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秦立华介绍,为有效开展“黄改绿”工作,济南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济南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扎实推进“黄改绿”工作的开展。

“‘黄改绿’车辆是指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黄改绿’需满足5项标准。”秦立华介绍,柴油黄标车“黄改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在车辆安全检验有效周期内;4、201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水平为国2标准、行驶里程不超过 30万公里的车辆;5、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黄改绿”可获政府补贴 4类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

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政府将予以补贴。“改装价格由市场决定。按照‘黄改绿’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济南市财政局副巡视员王传秋介绍,不过,有些黄标车并不能享受补贴政策,其中包括各级财政供养单位所属黄标车、强制报废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即日起,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正式启动,自愿进行“黄改绿”改造的车主可咨询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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