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治理新造车
5月17日,发改委印送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书面意见反馈截止于5月25日。发改委将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预计此规定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期间,投资司、产业司还在23日召开了装备制造及汽车产业投资形势专题座谈会,围绕当前装备制造及汽车产业投资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重点讨论,并对如何提高装备制造及汽车产业供给质量、优化供给结构、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提出了措施建议。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有新造车从业者认为,该新政的推出,预示着新造车企业的洗牌开始提速,只有真正能将车型量产,并规模销售的玩家才能真正上岸。具体看,《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从项目类型、参与者的角度出发规范了汽车产业投资,新政出台,将从技术、资金、信誉、股权配比等方面提高新造车准入门槛,并对扩产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结果将是拔高龙头玩家优势,向优势企业集中资源配置,加速国产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洗牌、提高准入门槛。
以下为整理呈现的干货:
为什么要规范汽车产业投资
▲财政部曝光的5个典型骗补案例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并且正面临着产业变革——电动化、智能化、国际化。
目前,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等市场主体投资行为,或者说以圈钱为目的的投机乱象(比如骗补,比如PPT造车),对汽车产业变革的早期发展非常不利。与此同时,资本和市场对传统燃油汽车的青睐为电动化、智能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加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资源合理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建设汽(wan)车(dao)强(chao)国(che)。
限制燃油汽车投资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燃油汽车整车项目布局
▲全球各国禁售燃油车时间规划表
市场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质疑不绝于耳。为了引导产业资源配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投资项目(包括传统燃油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以发动机作为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进行了限制:
禁止投资项目
发改委建议禁止的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类别(乘用车-商用车)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未列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的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燃油汽车僵尸企业股权变更。
限制扩能项目
发改委认为,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上两个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上年度汽车出口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项目所在省份燃油汽车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且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燃油乘用车扩能投资项目相关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异地新建扩能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15万辆且企业现有各生产单位上年度产量均不低于30万辆。
翻译一下:对经济贡献小的燃油项目就别玩了,僵尸企业没清干净的省份也别玩了;产能利用率高的大车企(乘用车),如果愿意认真研发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并满足平均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还是可以进行大规模扩产计划的。
限制新能源膨胀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布局
▲别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看客观的历史实力
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汽车,无疑还是被鼓励的,但需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投资项目之“地图炮”
发改委认为,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含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所在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新造车八大门槛
▲成功造一款量产1万台的车,资金投入可能会超过200亿
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新建企业法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
2、股东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且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
3、股东现有的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
4、主要股东股权高于三分之一,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4.1 汽车整车企业为主要股东的 其中燃油汽车企业上两个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纯电动汽车企业上年度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4.2 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要股东的,上两个年度关键零部件(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的配套装车量累计大于10万套
4.3 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股东的,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上两个年度累计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大于3万辆乘用车或3000辆商用车,且平均单车累计行驶里程大于1万公里
5、产品研发机构已经建立,并具有:
5.1 从纯电动汽车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整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
5.2 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
5.3 整车控制系统、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轻量化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
5.4 车身及底盘制造、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能力。
6、拥有纯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得到授权或确认;
7、上两个年度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8、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有力,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 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 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年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
▲三类主流的新造车模式
哪些项目能投资?
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
1. 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发能力 在已有研发机构基础上,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提升产品概念设计、试制试装、试验检测和整车运行状态监控等能力;
2. 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
3. 与建设规模、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
4. 纯电动汽车产品质量保障、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项目建成投产后,只准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扩能也得考核
针对现有燃油汽车企业,要想扩大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需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且拟生产产品的能耗、续驶里程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针对现有纯电动汽车企业,要想扩大生产能力,上年度纯电动汽车产量需达到建设规模,且拟生产产品的能耗、续驶里程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翻译一下:新造车准入门槛提高了,政策端青睐产业信誉好的省份(供给能力强,靠谱)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需求市场大)。想要造新车,得保证有稳定的钱,有想法,有自家技术(技术入股);燃油车企想入坑,得有实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产能利用率)。
汽车零部件投资项目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领域发展
发动机方面,新建汽车发动机和新增发动机产品投资项目,拟生产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70千瓦,柴油发动机升功率应不低于50千瓦。发动机应满足整车排放国六标准相应要求。
动力电池方面,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投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所在省份上两个年度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企业法人应拥有产品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研发经历。单体企业应掌握材料研发方面的技术和试验验证能力,系统企业应掌握电池管理及热管理系统开发方面的核心技术和试验验证能力
3、拟建设的设施具有较高智能化水平,在厂房布置、生产线设计、智能装备投入、数字化信息管理及生产环境控制、过程控制等方面能够满足智能制造的要求 单体项目生产工序应覆盖电极制备、化成、单体装配等工艺过程 系统项目应具备模组生产、系统装配及测试等能力
4、拟生产的产品,除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外,能量型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应不低于300瓦时/千克系统比能量应不低于 220 瓦时/千克,功率型车用动力电池单体快充倍率应不低于 ,循环2000次后剩余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功率型车用动力电池系统快充倍率应不低于5C,循环1500次后剩余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
5、项目应配套建设车用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现有车用动力电池扩能项目,除需满足上述五点之外,企业上两个年度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需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且产品生产及应用未发生安全事故。
燃料电池方面,新建燃料电池电堆/系统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应拥有产品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 燃料电池电堆企业应具备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的技术开发能力及试验验证能力 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应具备电堆控制系统、辅助系统等方面的技术开发能力及试验验证能力
2、燃料电池电堆项目应建设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和电堆组装的生产能力 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应建设电堆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电堆系统组装生产能力
3、拟生产的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实车运行寿命,乘用车不小5000小时,商用车不小于10000小时;低温冷启动能力能够满足零下25℃的需要车身总成方面,传统车身总成新建投资项目被禁,新建新材料车身总成投资项目应符合:
1、企业法人应拥有产品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具备新材料、新工艺等轻量化技术开发能力及试验验证能力
2、采用新工艺,建设新材料车身成型和总成等生产能力
专用汽车和挂车方面,普通运输类专用汽车和挂车企业新建投资项目,专用汽车企业不得建设各类汽车底盘和整车能力。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备案管理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项目监察管理
发改委从研发资金、自有技术、量产能力、不良记录等方面对新能源造车准入门槛进行了量化,并禁止政府后门,限制资本绑架,目的是鼓励可靠的、高质量的产业发展,优化市场机制,建立追责,提升产业集中度,拔高龙头。与此同时,为避免可能带来的产业退烧(矫枉过正)、市场萎缩,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要股东的项目获得允许,一定程度上宽限了代工模式,以期在限制泡沫的同时继续促进市场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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