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2030年实现全岛电动化的海南省,正在密集研究配套推广方案,不时有优惠政策出台。近日,海南省财政厅表示,将全力支持海南发展新能源汽车,一方面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安排了2019年新能源购车补贴资金7000万元。
据了解,在税收政策方面,海南省财政厅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政策,与一辆10万元、1.6-2.0升的传统燃油车相比,同等价位的新能源汽车可减少车辆购置税约8500元,每年减少车船税360元,消费者可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根据中央财政部最新出台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6月25日以后将取消地方补贴。但仍保留了过渡期,从目前到6月25日之前对购买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仍然可以按同期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补贴,以保持过渡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待地方购置补贴退出后,将从购置补贴转向运营补贴,加快研究对清洁能源物流车、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旅游车、货运车等给予运营补贴,助推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
对此,海南省财政厅表示,将会同省工信厅组织市县清算2018年购车补贴,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购车补贴资金7000万元,将尽快清算下达,确保发放到消费者手中。同时全力保障公务用车清洁能源化资金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预计今后还将投入4亿元,确保省级党政机关“力争2025年前后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报废周期外的公务车100%清洁能源化”目标的实现。
此外,海南省财政厅还将支持完善制度、标准、监管平台等软环境,支持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等制度、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省域统一的基础设施智能、互联化用户平台,提升使用便利性。并会同发改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海南省现有的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简化补贴流程,优化补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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