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后,如果有人仍然建议给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您会反对吗?
8月31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9)》(下称《蓝皮书》)在天津发布。《蓝皮书》对“后补贴时代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扶持导向及政策”的研究是个亮点,对后补贴时代的扶持政策提出了建议。
在《蓝皮书》诸多政策建议中,最突出的一项建议是,对优质产品和企业持续给予奖励。所谓优质产品,《蓝皮书》定义为技术指标、成本降幅提前达到目标要求、市场规模排名靠前的车型和企业。
《蓝皮书》排第一位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也是汽车主管部门非常倚重的智囊机构,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政策方面。
《蓝皮书》为什么会提议对先进产品延续补贴?《蓝皮书》还提出了哪些后补贴时代的政策建议?
1.建议建立领跑者制度,延续先进产品购置补贴
就后补贴时期的政策,《蓝皮书》提出,从研发、生产、购置、使用等方面构建一揽子工具包。
其中第三项是,延续先进产品的购置补贴。
《蓝皮书》说,根据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成本和市场发展情况,建议2020年后继续对优质产品保留部分补贴政策。
具体来讲,建立领跑者制度,依据技术路线图和国际先进水平,对技术指标和成本降幅提前达到目标要求、市场规模排名靠前的车型和企业持续给予奖励,采取树立标杆、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行业企业追赶技术领跑者,形成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提升技术水平的长效机制。
《蓝皮书》这一建议,可以说是2016-2020年补贴政策“扶优扶强”思路的一个延续。在这一阶段,新能源汽车补贴从普惠制,转为“扶优扶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提出更高技术指标。
标志性的举措,就是2016年底,四部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这一通知,对补贴车型技术指标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有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有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进一步提升。在续航里程方面,政策也提高了门槛。
《蓝皮书》所说的技术路线图,指的是工信部组织编制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这一路线图提出了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分阶段发展目标。这一路线的1.0版本在2016年发布,而2.0版本在 2019年5月28日也启动了编制工作。
而参照《蓝皮书》建议,如果企业能超过技术路线图设定的技术目标和成本目标,就应该有奖励。比如,路线图2020年目标是EV动力电池比能量单体350Wh/kg,成本单体0.6元/Wh。如果企业在2020年比这一要求的密度更高、成本更低,那么就应该得到奖励。
至于《蓝皮书》提出的“市场规模排名靠前”的企业应该获得奖励,是一个全新提法。此前,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里面,并没有过针对规模的任何奖励措施。
2.历史政策评价:补贴政策效果最强
《蓝皮书》提出对先进产品延续补贴,是希望用“奖励先进”的方式,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但是,不免让人认为,此举是为了继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继续增长。因为过去,这一政策的刺激作用最强。
《蓝皮书》的一揽子政策建议,是在评价这一揽子政策效果基础上提出的。
《蓝皮书》通过建立模型,对支持政策对市场的作用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发现,购置补贴政策贡献度达到51.87%,远高于交通支持(16.01%)、税收优惠等政策(14.89%)。
资料来源:《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9)》
《蓝皮书》还将政策对市场各个方面的贡献度加以分解,看出不同维度下,不同政策的支持力度,其中购置补贴的效果仍然最为明显。销量方面,补贴政策贡献度达19.46%;市场渗透率方面,补贴政策贡献度达到17.82%;产品丰富度方面,补贴政策贡献度达到14.59%。
资料来源:《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9)》
3.一揽子政策工具包上呈主管部门
除了对先进产品延续补贴政策,《蓝皮书》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蓝皮书》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使用环节实施多措并举的交通支持政策工具包。
税收优惠方面,《蓝皮书》提出,分阶段完善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体系。
2020年前保证现行税收政策稳定。延续新能源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不将电动汽车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研究出台购置新能源汽车抵扣所得税政策等。
2020-2025年,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增长,可逐步收紧税收优惠;适时将能效指标引入税制。
交通支持政策方面,《蓝皮书》给出了以下5点建议。
一是突出交通使用优势,包括建立低排放区、实施限行限购措施,并对新能源汽车豁免等。
新能源汽车蓝皮书副主编姚占辉认为,虽然交通支持政策占比不大,但其促进作用着实不小。姚占辉解释说:“首先,目前交通支持政策实施范围非常有限,实施限购的城市仅有8个,实行限行的城市占比也相对较小;其次,限行限购城市往往都有多重限制,如新能源号牌数限制。”
新能源汽车蓝皮书副主编姚占辉
二是建立城市交通专用车道,包括新能源汽车专用车道、共享城市公交车道和多乘员车道等;三是设置绿色通道,包括注册登记绿色通道、车检绿色通道、环保标志发放绿色通道等;四是实施减免优惠措施,包括免高速费、免过路过桥费、免停车费、免牌照费、交强险保费优惠、充电费优惠等;五是给予使用环节补贴,包括按照纯电行驶里程或充电量进行补贴等。
此外,《蓝皮书》还建议,主管部门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继续保持研发环节支持力度;继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4.政策建议可行性如何?
如前文所述,《蓝皮书》的主编者之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主管部门相当倚重。它提出的政策建议,起码会到主管部门领导的案头。
那么,上述建议的可行性如何?
针对先进产品延续购置补贴难以成行,也不应采纳。首先,政府财政紧张,连续多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已经耗费大量财政支出。其次,无论依照什么技术指标,都有可能诱导企业过分追求某个单项、或者某几个指标,从而给新能源汽车整体品质带来负面影响。当前的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和此前补贴引导能量密度提升,不能不说存在关系。第三,这一建议中提出了成本下降较快、市场规模靠前等市场指标,作为奖励条件,有可能影响市场自由竞争。成本下降较快、市场规模靠前——这证明市场机制本身已经起到了作用,对先进企业做出了奖励。政策在此又给奖励,有画蛇添足之感,而且对于中下游企业不公平。
政府在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经济门类中扮演的角色,原则应该是同样的,着力于建立、维护良性竞争机制,而不是偏袒强者或者弱者。
《蓝皮书》提出的其他建议,如税收、交通出行政策,行业、社会共识较大,阻力较小,较容易被采纳。
在行业监督管理方面,目前新能源汽车显然获得了比普通汽车更大的宽容度。但是,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之后,对它的监管,继续宽容就是放纵。因此,我们同意《蓝皮书》提出的加强监管意见。一致性调查、故障调查、召回、取消准入……这些政策工具,主管部门当用则用,否则,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虽大,但竞争力不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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