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海外媒体报道,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自动驾驶法》草案,该法律草案将于2021年5月28日提交德国联邦委员会批准。经联邦委员会批准后,德国联邦总统将签发并公布到《联邦公报》上。
据悉,经联邦委员会批准后,德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允许无人驾驶车辆参与日常交通并应用在全国范围的国家。自2022年开始,该国家将允许自动驾驶汽车(L4级)在公共道路上以及指定区域内行驶。
具体法案显示,在未来,自动驾驶汽车应该能在全国公共道路上的特定区域内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不需要人类驾驶员或安全员监管。而政府应该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将自动驾驶车辆及其配套产业落实到城市建设中,充分利用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潜能,既让它们服务于社会,也让社会的参与促进技术的发展。
而具体L4级无人驾驶车辆应用场景包括:班车交通、载人汽车(按指定路线行驶的公交车)、Hub2Hub运输(如往返于两个配送中心)、非高峰时段的运输需求、第一/最后一公里的人员和/或货物运输、"双模式车辆",如自动代客泊车(AVP)。
其实早在2017年,德国联邦参议院就通过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当时的《修正案》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可被视为"高度或全自动化驾驶设备":
1、能够自主实现横向或纵向运动;
2、开启"高度或全自动化驾驶"功能后能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3、驾驶者可以随时随地控制甚至关停"高度或全自动化驾驶"功能;
4、驾驶者能意识到亲自驾驶车辆的必要性;
5、系统能够及时通过视觉、听觉或触觉途径提醒驾驶者接管车辆的控制权。
《修正案》同时规定在以下情况中,驾驶者有义务立即重新接管车辆的控制权:
1、当"高度或全自动化系统"提出接管请求时;
2、当驾驶者意识到,或者基于常识应该意识到,车辆已不再具备"高度或全自动化驾驶"功能的预设运作条件时。
换句话说,原来的法案始强制要求自动驾驶车辆必须配备人类安全员以便随时接管。而即将通过的新法案,是允许拥有SAE标准下L4级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投入使用,且不必为它们配备驾驶员或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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