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再遭政策波动 锂电企业积极申报行业“白名单”

文章来源:高工锂电 发布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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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工信部公示了第二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国能电池、盟固利动力、中兴派能、中航锂电等18家锂电企业成功入围。

18家企业入围锂电白名单背后,映射的是锂电企业为规避政策波动而积极进行积极应变。

12月12日,工信部公示了第二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国能电池、盟固利动力、中兴派能、中航锂电等18家锂电企业成功入围。

今年5月,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规范条件》于2015年8月31日由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规范对于企业产能、产品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在产能上,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客观来看,相比于工信部装备司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年产能不低于2亿瓦时的要求,《规范条件》的要求对当前锂电企业而言并不高,对行业实施准入的规范作用也有限,企业在申报时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这是否意味着《规范条件》对电池企业和材料企业而言是个鸡肋呢?

对此,高工锂电网特别致电了几位入围《规范条件》的锂电企业高层,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规范条件》的条件要求看似简单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对锂电企业今后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实际意义,因此申报《规范条件》也很有必要。

“近年来,国家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政策波动比较大,为了避免政策变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因此尽快申报进入《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对企业而言也很重要。”一位锂电池企业高层向高工锂电网表示,进入企业名单意味对企业发展而言是个利好,同时也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因此进入《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宜早不宜迟。

一方面,进入企业名单意味着企业在产能、产品性能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符合政策规范,能够为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

另一方面,进入企业名单可以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企业在今后生产经营方面受限,避免重演因未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导致企业动力电池业务遭受打击的“悲剧”。

“尽管《规范条件》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但条件中一些要求依然会对电池企业和材料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位电池企业高层对高工锂电网解释,例如《规范条件》要求电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相关安全认证,否则公司生产锂电池在未来可能无法上飞机进行航空运输。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已发布的两批目录中,除了材料企业申报的正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产品之外,电池企业申报的产品只有消费类电池和储能型电池,没有车用动力型电池。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出现这个现象主要是由于负责审核《规范条件》的主管单位是工信部电子信息司,而负责审核动力电池规范条件的主管单位为工信部装备司,两个部门针对不同应用领域的电池审核条件和要求不一样。

根据《规范条件》规定,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除满足本规范条件要求外,还需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申报《规范条件》对锂电企业而言是有备无患,可以避免在日后受政策变动限制,预计未来会有更多企业申报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拟公告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4月17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共有天津力神、宁德时代等8家企业入围。

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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