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共享汽车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
今年10月,北京工商部门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77749件,接待消费者咨询2472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6.54万元。其中,共享汽车消费投诉成为热点问题。
北京工商部门今天公布的数据显示,“12315”“96315”热线10月登记商品类投诉6477件,主要集中在手机数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登记服务类投诉41687件,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服务、居民服务、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主要问题涉及消费合同问题,占投诉总量的47.24%;售后问题占投诉总量的19.28%;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4.34%。
工商部门表示,随着“共享经济”的普及与发展,共享汽车出现在城市里的大街小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麻烦。10月,“共享汽车”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消费者刘先生称通过手机APP端注册某家共享汽车公司,并根据该公司规定预付2000元作为租车押金。网站注明“15个工作日押金可退”。消费者用车结束后成功申请退押金,但至今一个月未收到退回款。无奈之下刘先生致电121315中心请求调解。目前,工商部门已受理此事,正在进一步进行调解。
工商部门指出,根据消费者反映情况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拖延或拒绝退还租车押金;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汽车行驶中遇故障、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后续理赔时责任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由于租车软件故障导致多扣费、或引导错误的停车位置;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等方面。
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了解共享汽车的使用条款及收费标准;使用前对汽车做检查,主要是在用车前要观察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发现有明显划痕或碰撞痕迹,拍照保留证据并向汽车公司报备。此外,用车要遵规守法。行使中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还车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方便其他租车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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