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了《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
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向工信部递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预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期达标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期值等。
“双积分”政策自2018年4月起施行,自2019年度正式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
为了促进“双积分”政策实施,保证积分自由流通。工信部于2018年6月上线了“双积分”交易平台。企业可在平台上展开油耗积分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等活动。具体的交易形式包括:竞价交易、定价交易、定向交易三种,交易价格政府不予干涉。
其中,油耗积分只能在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间通过定向交易的形式完成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可通过以上任意三种交易形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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